根据近日衡水市规划局网站公布的《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第五章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第五节城市用地布局规划中提到:
建立“市级-社区级”两级医疗卫生体系,按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规划期末,床位数按7床/千人设置。
三级综合医院:规划三级综合医院6所。完善现状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衡水第四医院等三级综合医院,在主城区组团铁北片区、南部片区、工业新区西部以及滨湖新区各新建三级综合医院1所。
二级综合医院:规划设置二级综合医院8所。完善现状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红十字医院、市卫校附属医院和工业新区医院。在滨湖新区组团中部、南部片区和主城区组团铁北片区各新增1所二级综合医院。
专科医院: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心胸外科医院,规划新增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中医院等专科医院。
妇幼保健院:完善现状市妇幼保健院。规划在主城区组团西部片区新建1处妇幼保健院。
采供血机构:完善现状采供血机构各项设施,适当扩建衡水市中心血站。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胜利路南振兴路东迁建现状市疾控中心。在滨湖新区组团设置疾控中心一处。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题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按照1000-1500米服务半径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0.8-1.2万人的标准,设置卫生服务站;鼓励现状以及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职能转变。
规划期末,医疗卫生用地达到106.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89%,人均医疗卫生用地0.8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