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依据、验收程序有哪些?
验收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4)安徽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
5)其它
3、有关工程建设技术质量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建设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其它
验收组人员组成:
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代表、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若干专业小组。
l、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2、验收组副组长:(可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人员或委托监理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
3、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专业人员或委托监理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管理部门代表、有关方面专家担任)
4、验收组成员:(监理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受其委托的专业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入;商品住宅工程应邀请3个以上已购房产参加验收: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有关管理部门代表)
5、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基本建设程序和验收程序等情况不熟悉时,可委托监理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具体验收组织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验收组织情况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报告,仍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汇报。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商品住宅工程要听取参会的购房户意见。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验收组成员发表意见(大型复杂工程要分专业组审议)。
6、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