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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套取危改资金、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衡水9名村干部被处分

2019/5/31 1:52:24发布288次查看
记者从衡水市纪委监委获悉,近日衡水市通报了9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因套取危改资金、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9名村干部被处分。
1.桃城区邓庄镇王单驼村党支部原书记杜文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
2015年在王单驼村党支部选举过程中,杜文素安排他人宴请本村党员为其拉票。杜文素在担任邓庄镇王单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账务严重混乱,采取虚开发票、伪造用工费等方式套取集体资金用于购买礼品、给自己及其他3名村干部发放电话费等,且多笔钱款不能说明具体支出事项。
2019年4月,杜文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2.武强县周窝镇大安院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广强违规占用打井集资款问题。
郭广强任大安院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支取4000元村民打井集资款用于打井项目的跑办及个人消费,郭广强还有其他违纪行为。
2019年4月,郭广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返还给村民。
3.枣强县枣强镇宋王坊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建林骗取补贴款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刘建林在未种植棉花的情况下,利用负责上报棉花补贴的职务便利,虚报自家种植面积,骗取补贴款共2455.63元。
2019年4月,刘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回。
4.滨湖新区魏家屯镇魏家屯村干部违规报销个人通讯费问题。
2015年、2016年,魏家屯村党支部书记王振西、村委会原主任薛世英与时任村会计魏万岭在村集体财务违规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共计2800元。
2019年5月,王振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薛世英、魏万岭被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追缴。
5.安平县大子文镇西赵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少卿失职失责等问题。
2015年,王少卿担任西赵庄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在整理村2014年账目时,明知时任村委会主任兼出纳王士焕持有村集体2013年结余款5991.98元,未收归村集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
2019年1月,王少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景县王千寺镇司家洼村村委会主任司金升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3年,司金升利用担任司家洼村村委会委员的身份,以其哥哥名义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3万元,用于翻修自家房屋。
2019年4月,司金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武邑县清凉店镇堤圈村党支部原书记田新双违规领取补贴问题。
田新双任堤圈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他人名义分别于2011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共计2.45万元。
2019年1月,田新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8.冀州区小寨乡窑洼村村委会原主任谢双友冒领救灾款问题。
谢双友担任窑洼村村委会主任期间,2012年、2013年冒领救灾款共计1500元。
2019年5月,谢双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9.故城县夏庄镇东马庄村党支部书记马士峰克扣群众工资问题。
马士峰违反群众纪律,从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每月扣留100到200元不等,共计3500元,用于村内垃圾池的清理费用。
2019年5月,马士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全部退还群众。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彭丽晗
■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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